先做第一件事,即回应桂生对我之前一个贴(不需要吧?)的看法。他的看法如下:
我并不赞成你的说法。刊登广告的意义不仅仅只是象征著赞美,鼓励,声援当事人那么狭隘。我认为它是一种向社会表达讯息的举动。因为当事人本身的荣辱早已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群众的意识形态有没有因为这一系列的事故发展而有一点点的改变。 我认为刊登广告可能带来的意义包括:
1。大专生勇于挑战当权者的信誉
2。通过社会动员将一群关心时事的青年聚集起来 社会须要舆论。
舆论须要象传染病那样能够迅速的转播,因此舆论也须要宣传。 台湾一人一百元倒扁可以惊天动地,也许我们可以从一人十零吉登广告开始。广告有否带来实质的改变不重要,最重要是此举动所带来的讯息和意义。 p/s: 将林德宜的行为和在街边拾垃圾相提并论我觉得有点在哗众取宠吧?
我在之前的文章已经阐明我的看法,只是桂生既然回应了,大家重新讨论也无妨。我认为一个举动所带来的意义和讯息固然重要,可是能否带来实质改变对我来说是更重要的。台湾一人一百元倒扁可以惊天动地,我觉得不是台湾人捐出一百元这个举动所带来的。台湾一人一百元倒扁和大马一人十零吉登广告是有本质上的差别,因为台湾人的一百元是用于实际的倒扁活动上;而大马人的十零吉就只是刊登广告而已。
我认同桂生所说的大专生勇于挑战当权者的信誉和将一群关心时事的青年聚集起来,但是我质疑刊登广告到底能否真的把一群关心时事的青年聚集起来?我非常欣赏愿意出钱壮大社会运动的朋友,但是如果这些朋友的钱对实际建设没有帮助的话,我会感到心疼。
将林德宜的行为和在街边拾垃圾相提并论,并不是哗众取宠。如果我们仔细分析,林德宜的做法的确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行为,但是拾垃圾又何尝不是呢?这两者的差别在于哪里?我看到的唯一不同是,林博士因为坚持信念而丢饭碗,而拾垃圾者却不用面对任何风险。可是,不要忘记,林德宜是知识分子和学术人员,他绝对有本钱“东家不打打西家”,并不会有断炊之忧。反而许多工厂工人因为组织工会被解雇,才是真正地面对断炊之忧。因此,我无法把林博士的做法,看成是一个超越其他道德或正确做法的行为。
有鉴于此,我只能以赞赏其他正确做法的态度来看待林德宜的做法。
多多指教!